依《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之规定,入区企业需临时占用绿地、移植绿化苗木,应向园林绿化管理局提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
审批部门
报送资料
办理时限
临时占用绿地施工许可证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3条
园林绿化管理局资源保护科
1、临时占用绿地或苗木移植申请;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施工许可批复;
7个工作日
绿化苗木移植施工许可证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25、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