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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户籍准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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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面向个人
办事依据: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所需材料:

1.户籍调入申请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3.组织人事部门调动介绍信原件,复印件一份;
4.大中专毕业生派遣信原件,复印件一份;
5.被各类用人单位录(聘)用两年以上,并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6.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办事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办事地点: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区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14
联系方式: 0316- 332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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