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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房屋租赁备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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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面向个人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廊坊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3、《廊坊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签定或变更租赁合同之后。

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
3、出租人、承租人及居住出租房屋内人员身份证和暂住证
4、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须出租人签字)
5、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
6、房屋方位示意图
注:材料份数一份,4、5、6可网上下载或到窗口填写。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发证

办事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及依据:

涉企不收费,其他100—300元

办事地点: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西厅北5房屋租赁备案窗口
联系方式: 0316-332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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