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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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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环境保护局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面向企业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各污染防治法

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各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所需材料:

报告书4份并附电子版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办事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办事地点: 三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 0316-332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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