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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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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请选择
办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8项

申请条件:

1、法定代表人为本地户口;
2、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需提供房产证明、租房需提供租房协议)
4、填写《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5、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所需材料:

1、要求开办职介机构的申请、可行性报告;
2、符合当地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
3、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4、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经费;
5、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程序:

受理 审核 上报 审批 办结

办事时限: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办事地点: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区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14
联系方式: 0316- 332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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