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事项、变更理由、并附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
二、业务主管单位对变更事项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住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其租用期必须1年以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开办资金增减的,应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宗旨或业务范围的书面材料;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应提交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文件和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做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