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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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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燕郊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面向企业
办事依据:

《河北省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河北省建筑条例》

申请条件:

1、申请材料真实可靠;

2、申报资料内容、格式等与规定要求相符;

3、申报资料清晰、文字规范4、与其他相关批准文件一致。

所需材料:

①河北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表(一式四份)
②全部监理合同(合同为标准合同且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
③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④河北省总监、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总监任命书、现场监理机构组织机构图(监理、建设单位盖公章)
⑤必须实行监理招标的附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⑥外埠监理企业需附“外埠监理企业进冀备案书”。注:1、监理备案由监理单位负责办理;
2、监理备案应在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5内备案。

办事程序:

1、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查,不合格者5日内退回申报单位,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
2、申请材料审查合格者,规划建设局承办人办理建设工程监理备案手续。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办事地点: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区南燕郊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窗口1
联系方式: 0316- 332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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