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双方自愿结婚;3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4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7、当事人应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原件,且证件合法、有效、字迹清晰 。
结婚:审查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各填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核合格后颁发结婚证。
收费9元
收费依据:(1993)冀价费字第191号
香港、澳门、台湾、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请到河北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