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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职能分工
发布日期:2015-06-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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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制定机关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抓好机关党员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考核和审查,预备党员的学习、考察、转正及党费收缴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库定期维护、党统数据上报和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承办答复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定期对代表、委员进行走访,了解情况、督促落实答复。
  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水平。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开展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表彰优秀党组织和党员等活动。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监督、检查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政治利益,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困难党员及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完成燕郊高新区工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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