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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11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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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康国海     0316-3315565 13703261211
  副局长:王文建     0316-3312130 13603160339
          李春柏     0316-3315220 13930603808
  副主任科员:李本渤  18832606633
  市政管理局共设有四个科室,包括:综合科、财务科、市政科、公用科。
  (一)综合科工作职能
  1、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及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文秘、档案、机要及保密工作。
  4、负责信访、接待、议案及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餐饮、办公用品、招待及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研究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负责组织起草市政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的各项规定。
  8、负责新闻报道、对外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9、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6-3311482   010-61595216
  (二)财务科工作职能
  1、负责拟定市政设施、环卫等方面维护、建设、管理等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
  2、负责本系统相关费用的收缴、财务统计、申报和预决算工作;
  3、负责城市维护费和机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购置、划拨、报废等业务的审批和申报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财政、税收的监督检查及审计工作;
  6、指导下属企业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应收款项的催缴和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
  联系电话:0316-3316525
  (三)市政科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市市政管理及设施维护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开发区市政管理及设施维护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开发区城市道路、排水、给水、路灯等市政设施中长期养护、维修计划;制订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区内道路、给水、排水、路灯等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4、负责区内市政设施的养护。对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养护)单位的资质审查;预决算申报、审核,对市政设施施工行为、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管理;参与道路、人行道挖掘工程验收工作。
  5、负责区内城市防汛工作。
  6、负责市政工程处、电管站、自来水公司等下属单位的管理。
  7、负责分管企业和区内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方面信访、投诉案件的调处、稳控。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16-3312011转604
  (四)公用科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迅、邮政、污水处理、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的协调管理。
  3、负责区内供水、排水、供暖(蒸气)、强电、弱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交通等城市公用事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负责区内公用事业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城市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等重大市政工程工作。对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道路开口、区内临时开挖、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占用等事项的审批及道路、人行道补偿费、赔偿费的核定;组织道路、人行道挖掘工程验收工作。
  6、负责对区内公用事业单位的施工行为、施工现场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
  7、负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陵园、物业、影剧院等下属公用事业企业或单位的管理。
  8、负责对分管企业和区内公用事业管理方面信访、投诉案件的调处、稳控。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16-3312011转605
  (五)总工办:0316-3312011转603    
  (六)市政监察科:0316-3312011转606
  (七)燕郊影剧院:331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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