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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落户需知
发布日期:2017-04-0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经济发展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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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需要在三河市公安局开设单位集体户(开设办法见燕郊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jhrss.gov.cn “下载中心”或附件2);
  2、引进的人才需为非农业户口;
  3、各单位引进的人才学历要求:本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外省本科以上学历。
  二、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报送培训科)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办理时需提交);
  2、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机构开具缴纳的三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接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必须是: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网上查询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查询结果并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并加盖公司公章);
  7、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8、每人填写一份落户申请表(见附件1)。
  三、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燕郊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培训科
  联系电话:3317548
  另:办理户口手续的人员,请将所有资料都复印一份(提供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的人员需复印两份)。
  附件1:企事业单位落户申请表
  附件2:三河公安局开设集体户;
  附件3:民政局办理地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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