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服务 >> 政策法规
 
关于加快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发布日期:2017-06-08浏览次数: 字号:[ ]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廊字〔2016〕29号),抓紧构建与京津协同创新紧密共同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全面对接北京创新生态体系,全面借鉴珠三角、长三角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做法,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北京研发、廊坊转化”的创新格局基本形成,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和产业化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路径”。到2018年,引进和转化京津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5000个以上,与京津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载体50个,建立促进成果转化的各类服务机构50家,全市技术市场合同交易金额超过4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精心打造协同创新战略平台,力争一批重大创新政策和重大科技项目在我市落地布局
  紧紧抓住国家层面支持建设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和临空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要主动作为、重点突破,充分用好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支持政策,全力争取更优更特别的政策支持,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特区”。廊坊开发区、燕郊高新区、京南·固安高新区、亦庄·永清高新区要当好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排头兵,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夯实承载京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大平台;被首批列入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范围的固安、永清、霸州、文安、大城,要奋力当好先行区、起步区,更加主动地与国家部委和京津、省直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产业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布局我市,特别是固安县要充分用好已经形成的良好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础条件和与华夏幸福基业全面PPP合作的创新模式,努力成为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的核心区、总部区;被省列入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的“北三县”和广阳、安次、固安,要重点依托辖区内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充分对接、积极引进一批北京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和产业项目,转化应用、加快落地。以上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确保每年分别引进10个以上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在我市转化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产业办、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力提升园区综合配套能力,成为承接北京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项目落地的核心载体
  1.要精准定位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各县(市、区)要抓住园区优化整合的重大契机,聚焦目前园区存在的产业定位“上下一般粗”“左右雷同化”“主业不突出”、科技成果承接转化能力弱、与北京产业发展配套能力低等短板,重新规划明确各高新区、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每个高新区、开发区要聚焦2—3个重点产业,集中发力、重点打造。每个“区中园”“园中园”都要按照所属高新区、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定位,进一步细化细分产业门类,主动推进与北京在产业链上的分工协作、互为所用、融合提升。
  2.要精准提升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能力。着力完善信息通、注册通、配套通、物流通、就业通、人才通、市场通、人脉通、服务通、综合社区平台的“新九通一平”基础设施,提升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的协作配套能力,努力做到对引进的科技成果“接得住、能转化”,对创新团队“留得住、发展好”。
  3.要精准对接北京科技成果和创新资源。每个高新区、开发区(包括区中园)都要主动强化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企业的对接,特别是加强与中关村“一区十六园”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共建、委托运营、引进创新平台等方式,实现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上的深度融合。每个高新区、开发区或园区运营商都要在中关村设立孵化器或常驻机构,成为对接北京创新资源、引进科技项目的桥头堡,紧盯中关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的技术成果,及时发现、跟踪、筛选、引进最新科研成果和产业项目。
  4.要精准引进北京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下大力多引快引技术成熟、适用性强、用地集约、能够快速形成新产品新产业的科技成果在我市园区转化。要注重集群式引进北京创新企业或其生产制造环节到我市落地,特别要引进一批技术前瞻性强、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升级具有强大带动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项目落地。每个高新区、开发区每年从北京引进科技项目、转化科技成果不低于100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设各类协同创新基地,孵化培育一批新成果、新企业
  瞄准京津创新源头,采取整体引进、合作共建等形式,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协同创新基地。重点推进清华大学重大科技项目(固安)中试孵化基地、京津冀(廊坊)协同创新创业基地、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培养与创新创业平台、中科院(廊坊)产业创新基地、航天科技集团航天产业研发基地、中核工业集团中核研发基地、全国智能机器人创新联盟京津冀总部、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创新发展基地等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建设,促进创新资源流动共享,联合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加速科技成果中试、孵化进程,推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新企业、新工艺、新业态、新产品。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新建各类协同创新平台、基地达到50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四)重点培育一批创新型科技小镇,加速聚集创新团队和高端项目
  各县(市、区)和廊坊开发区要根据各自产业定位和区位特点,在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方或适宜人口和产业聚集的城区周边、产业园区,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技小镇,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高端项目加速聚集。重点推进微软游戏、影视文化创意、人工智能制造、中关村软件、肽谷生物医药、卫星导航、大数据云计算、中信国安创客等一批科技小镇建设,把科技小镇打造成为我市协同创新的新平台、成果转化的新载体。到2018年,要力争建成30个科技小镇。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转化和引进一批科技成果、重大项目
  1.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挥成果转化的带动作用。支持华为、中兴、京东方、富智康等在我市落地的行业龙头企业发挥成果吸附聚集优势,引进京津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聚集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龙头引领、产业链延伸、集群壮大的局面。支持精雕、日上、安德建奇等北京外迁企业,把总部技术研发成果在我市转化。支持华夏幸福、新奥集团、宏泰集团、汇福粮油等本土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科研实力和影响力,并购上下游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内外创新资源聚集的城市设立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孵化、加速转化全球最新科技创新项目。大力支持华夏“太库”在全球范围内继续布局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实现“全球技术、华夏加速、廊坊制造”。力争每年转化100项先进技术成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2.普遍激发企业引进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采取激励措施和倒逼政策,支持中小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域外企业通过合作共建研发机构、聘请“星期日工程师”等各种途径,引进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转化京津科技成果和项目,提升工艺,创新产品;充分利用行业准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机制和政策,倒逼传统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向创新型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1.强化成果转化金融支撑平台。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并在我市设立子基金,加强与域内外各类金融和投资机构合作共建基金。到2018年,合作共建的科技创新基金总规模达到2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政府采购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企业引进转化科技成果,鼓励各类风险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平台。推进京津廊技术市场互联互通,引进京津成果转化机构,大力发展50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开展技术中介、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代理、技术外包及技术产权交易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利用好中国技术交易所、中科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中国航天科工技术交易中心等在我市设立的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3.搭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并实施科技成果信息汇总与发布制度,完善科技人才库、科技企业项目库、科技成果专利库、技术创新需求库和成果转化案例库,将科技成果信息在规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为企业找技术,为技术找企业,推动科技成果共享,实现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企业创新需求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一是优先支持龙头企业引进转化重大科研成果。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土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问题,为重大成果转化落地提供保姆式全方位服务。二是优先支持“带资金、带成果、带团队”的重大科技项目来我市转化。在积极帮助申报省级政策资金支持基础上,按照我市对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政策给予奖励和补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二)支持成果转化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协同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省认定的“科技小镇”,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三)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等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促成京津高校和科研院所向我市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中介服务机构,按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年度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域外机构投资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按投资额的1%予以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四)支持成果转化产品在我市优先应用。对于在我市转化完成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开放市场资源,加强宣传推广和应用。对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条件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行动计划由主管市领导负责。牵头部门为市科技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导、通报进度。
  (二)营造创新氛围。通过组织京津科技项目对接会、座谈会、协同创新论坛及赴京津举办科技招商会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推介我市协同创新的承载能力和优惠政策,弘扬创新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形成“北京研发、廊坊转化”的协同创新氛围。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