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两证整合”的意见》
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工商部门变更工商登记有关表单信息,并对变更信息进行确认。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办结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