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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两证整合户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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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地方税务局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请选择
办事依据:

  《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两证整合”的意见》

 

 

申请条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主管税务机关获取工商部门变更工商登记有关表单信息,并对变更信息进行确认。

 

 

所需材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受理—办结

 

 

办事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办事地点: 三河市燕郊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中区34号窗口
联系方式: 0316-332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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