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政府《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经户政审批合格
1、申请人填写《民族成份变更登记审批表》 2、个人书面申请(加按手印、代写需附代写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证明民族成份户籍材料(居民户口本、准迁证等) 4、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准予变更证明及社区民警签字、盖章的民警调查报告
组材料—填表—办结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