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经户政审批合格
1、接受单位或村、镇证明原件1份 2、迁入者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1份 3、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原件1份 4、三河市市区迁入审批表原件1份 以上均需原件
中心30号窗口填表审批—中心9号窗口办理落户
不收费